(1)光伏组件无故障时大部分可带电维护;
(2) 10kV光伏发电设备一般配备监控系统,对于负荷和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较为,开展状态检修工作条件更好;
(3)停电检修处理流程更为复杂,需要协调更多部门;
(4)分布式光伏自身的检修计划会对电力公司的检修计划产生影响,应尽量避免因多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检修导致的系统备用容量不足等情况出现。
分布式光伏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量不大,为不影响光伏发电设备出力,可选择在日照较差,或傍晚等光伏发电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段进行检修,尽量减少停电损失;或在配电网检修时安排分布式光伏系统一并检修。
停电检修应根据设备状态检修计划,落实安全措施、上反送电措施要求,合理净制停电检修计划;落实检修人员、物资、资金是否到位;落实现场查勘是否到位;加强停送电管理,完善停电计划管理考核机制,严格控制重复停电次数。
(1)电压偏差: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点的电压偏差应满足GBT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规定: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值之和超过标称电压的10%; 20kV及以下乏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2)电压波动和闪变:光伏发电系统接入后,所接入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值应满足GB/T 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规定。
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在系统运行的较小方式下,以一周(168h)为测量周期,所有长时间闪变值Ph限制满足:≤110kV,P1t=1; >110kV, Ph=0.8。
(3)谐波电流:光伏发电系统所接入的公共连接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GB/T 14549的要求,其中,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点向电力系统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照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GB/T 14549规定公共连接点的全部用户向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方均根值)不应超过规定的允许值。
接入系统一般原则
(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以单点方式接入配电网。接有分布式光伏的低压配电台区,不能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压器低压母线间联络除外)。
(2)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统方案应明确公共连接点、并网点位置,并对接入分布式光伏的配电线路载流量、配电变压器容量进行校核,以满足光伏发电上网和离网后用户用电需求。
(3)分布式光伏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间谐波等电能质量指标满足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电能质量公电网谐波》、GB/T 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2433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等电能质量规定。
(4)分布式光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应符合相关继电保护技术规程、运行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的规定,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5)分布式光伏应具备防孤岛保护功能,并网不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应装设防逆流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