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后,缺陷管理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缺陷管理遵循闭环管理原则,闭环管理程序全过程包括:发现缺陷-登记缺陷-审核缺陷-安排检修-消除缺陷-运行验收。
(2)配电运维人员发现缺陷时,应根据缺陷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Ⅲ类)、严重缺陷(Ⅱ类)、危急缺陷(I类)。按照缺陷严重程度安排工作,进行消缺处理。
(3)缺陷由班组上报至配电运检部门运维专责。对于不需要进一步上报缺陷,配电运检部门运维专责对缺陷进行审核后,交由部门检修专责安排消缺,对于需要进一步上报的缺陷,应及时上报安排消缺。
(4)配电运检部门定期(或及时)开展缺陷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分析缺陷产生原因、产生规律,并掌握消除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控措施。
(5)公共电网设备停电消缺和检修,应提前告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用户。一般缺陷的消缺应按照计划停电的要求提前与分布式光伏上主进行沟通;危急缺陷处理时,可直接断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隔离故障;严重缺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6)设备维护部门根据缺陷通知,不需停电的缺陷自行安排处理,需要停电的缺陷随月度停电计划上报。
(1)一次系统要求。
1)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统方案中,应明确公共连接点、并网点位置。
2)分布式光伏发电控制元件应具备检测公共电网运行状态的能力。
3)分布式光伏应装设满足IEC 6100U-4-30《电磁兼容第4-3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测量方法》等标准要求的A类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并具备测量及上传并网点开关状态、电流、电压、电能质量和上下网电量等信息的功能。
4)专线接入的系统,并网点(用户进线开关)应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30%UN、10s,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85%UN。
5)专线接入的系统,并网点(用户进线开关)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点的开断设备,并具备开断故障电流的能;
6) T接接入的系统,公共连接点(用户进线开关)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开断点、带接地功能、可开断故障电流,具备失压跳闸及检有压合闸功能的开断设备,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30%UN、10s,检有压定值宜整定为85%UN。
(1)对于分布式光伏并网不上网情况,配电网潮流流向不受影响,这种情况可不考虑对潮流管理进行调整。
(2)对于分布式光伏并网上网情况,配电网结构发生变化,由单电源结构改变为双电源甚至多电源结构,此时,系统潮流因分布式光伏的随机特性及负荷分布情况的变化而产生一定影响。对于此种情况,在建设时,需考虑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随机模型,在规划设计时留出裕度及备用容量;在运行时,需对配电网潮流进行监视,相关调度部门根据上传的光伏功率预测信息判断系统潮流情况,下达光伏发电指令。
(3)对于有条件的区域,通过增添储能装置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构建光储微电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高峰时的剩余电量进行存储,在光伏发电低谷时储能装置放电进行补充,以实现潮流流向稳定,解决潮流无序变化问题,并可实现削峰填谷、减小功率波动等功能